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附件失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1號 提示: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生產經營所得及減免稅事項有關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8號 ),本公告附件7、附件8和附件9自2015年7月1日起失效。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加強稅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0號:一、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和省政府全面推進“只跑一次”的改革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8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號),現就我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以下簡稱困難減免稅)管理有
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城鎮土地使用稅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