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政辦發〔2019〕18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穗人社發〔2016〕36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廣州市工傷保險費率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一、對《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穗府〔2014〕30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四條規定的工傷保險行業分類及基準費率作如下調整。
穗人社規字〔2018〕8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粵人社規〔2017〕16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工傷保險省本級統籌浮動費率的管理辦法》
稅總函〔2018〕17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相關事項的通知》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企業發展活力,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25號,以下簡稱《通知》)?,F就稅務系統落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廈府〔2017〕40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部分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一、用人單位職工(不含按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交部分的費率由14%調整為12%;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不含按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的下限調整與我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