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相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18〕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企業發展活力,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25號,以下簡稱《通知》)?,F就稅務系統落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降費減負重要意義
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降費減負部署的重要舉措,稅務機關務必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各項降費減負政策重要意義,認真學習《通知》精神,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政策落地不走樣、不拖沓,為企業減負和改善民生作出貢獻。
二、深入開展宣傳力求政策廣泛知曉
稅務機關要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力求繳費人及時了解并享受降費減負政策,增強改革獲得感。要通過互聯網站、移動客戶端、新聞媒體、12366納稅服務熱線、辦稅服務廳等多種渠道對費率調整進行廣泛解釋輔導,讓繳費人準確了解政策要點,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三、切實加強征管推進“放管服”改革
稅務機關應按照各省確定的降費減負方案,準確把握政策調整界限,及時配置更新系統參數,確保征管工作平穩有序。要進一步發揮稅收征管信息化優勢,深化與相關部門間數據共享,提升數據傳遞效率。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保證業務辦理順暢,為繳費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情況,關注輿情動態,對出現問題要迅速應對解決,并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為及時了解上述降費減負政策實施效應,各地稅務機關要注意收集分析征管發現的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征管的意見建議。請承擔社會保險費征收的?。▍^、市)稅務局于每個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通過FTP向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報送《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地區降費減負情況表》和階段性降費減負政策實施情況分析報告。報送地址:center/所得稅司/社保費征管處/2018年落實降費政策匯總。
附件: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地區降費減負情況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