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計〔2018〕8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勘察設計注冊化工工程師等3項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勘察設計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9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全文(2012年修訂版)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清理工作的目標●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征收●已經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目錄清單之外的一律不準征收●澄清各部門的收費底數●了解企業繳費情況及負擔水平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還在收嗎?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了嗎?企業對減負有什么意見?7月4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將用兩個月時間,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行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營商環境,近日,省財政廳印發了《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豫財綜〔2018〕38號),決定自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寧波市市級財政票據暨非稅收入檢查工作的通知:為切實規范財政票據監管,嚴格落實國家、省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性基金清費減負政策,根據《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財政票據管理辦法》和《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市級財政票據實施“雙隨機”抽查監管方案的通知》(甬財政發〔2017〕526號)等有
蘇政發〔2018〕20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轉出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省政府決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5項、轉出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