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征收,已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亂收費行為將被公開曝光!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印發,自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改善河南營商環境。
據了解,本次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糾、清理復核兩個階段,清理范圍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本次清理工作的目標是通過組織各部門自查整改和財政部門實地督促落實,確保國家和省各項普遍性降費政策落地生根,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征收,已經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全面建立健全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制度,確保各地各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在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基金項目一律不再征收;梳理統計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澄清各部門的收費底數,進一步規范收費項目管理;梳理企業降費典型案例,聽取企業訴求,了解企業繳費情況及負擔水平,提出降低企業成本負擔的合理化建議,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
《通知》要求,在清理措施方面,嚴格執行收費基金政策,及時糾正違規收費行為,強化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公示制度,確保公示信息完整準確。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對目前收費的培訓費、考試考務費提出清理意見。
在清理復核階段,省直各部門、各市縣財政部門要組織清理復核工作組,對本系統、本地區的收費基金清理情況進行實地復核。要對亂收費行為公開曝光,并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省財政廳將適時選擇部分省直單位和市縣進行實地復核。
《通知》提出,國家和省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后,財政部門要結合部門履職實際工作量核定必要的支出,納入財政預算保障范圍,保障工作正常開展,避免因辦公辦案經費不足出現違規收費現象。(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