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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高法行他145號《最高人民法院發展改革部門項目審批批復行政案件原告資格問題的答復》
〔2016〕最高法行他81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在星期六實施強制拆除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請示的答復》
成工商發〔2017〕19號《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企業因合并分立解散是否需要提交清稅證明的答復》根據《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及其附件《企業登記申請文件規范》,“三證合一”后持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
法〔2018〕14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自訴案件受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近期,部分高級人民法院向我院請示,申請執行人以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公安機關不接受控告材料或者接受控告材料后不予書面答復的;人民法院向公安機關移送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線索,公安機關不予書面答
蘇工商企指〔2018〕45號《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公司等市場主體登記管轄權的答復》一、根據《江蘇省公司登記管轄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同意你局繼續以自己的名義登記轄區內的有限公司及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