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發〔2019〕65號《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將2019年談判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安排,國家醫保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按程序開展了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共97個
鄭人社醫療〔2010〕22號《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提高我
鄭人社醫療〔2012〕12號《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的通知》一、18周歲以下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數額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2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中央、省、市、區級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08元、46元、23元、23元調整為132元、54元、27元、27
豫人社醫療〔2014〕10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逐步統一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指導意見》為規范和方便全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管理,縮小地區之間城鎮居民醫保的政策差異,體現制度公平,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逐步統一全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豫人社醫療〔2015〕9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社部發〔2015〕11號文件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河南省人力資源和
鄭政辦〔2004〕72號《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了妥善解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根據《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