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監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和明確有關實施要求的公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9年第26號: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順利實施,持續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經全面評估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情況,現對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進一步完善并明確有關要
《認監委關于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相關產品過渡時期標注ccc標志工作安排的公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8年第35號:一、企業采用印刷/模壓方式標注ccc標志的,從不增加企業負擔的目的出發,考慮到企業生產模具更換周期、產品和包裝的庫存等情況,企業可采用自然過渡的方式逐步在產品外體、包裝等位置取消印刷/
告別生產許可證記者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自8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ccc認證,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要求,電動自行車產品自2019年4月15日起,全面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過渡期內生產許可證與ccc管理并行實施
《國家認監委關于自貿區平行進口汽車ccc認證改革試點措施的公告》國家認監委公告2015年第38號:為落實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加快推進自貿區認證認可制度改革創新,國家認監委決定進一步調整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開展自貿區汽車平行進口認證實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措施公告如下:
《國家認監委關于進一步深化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改革的公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1號:為進一步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汽車產品質量監管,為相關各方提供便捷、有效、科學的認證檢測服務,國家認監委對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簡稱ccc認證)進行了調整,相關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