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監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和明確有關實施要求的公告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9年第26號
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順利實施,持續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經全面評估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情況,現對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進一步完善并明確有關要求如下:
一、完善實施規則
修訂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自我聲明》(編號:CNCA-00C-008:2019,以下簡稱《自我聲明實施規則》),增加以自愿性產品認證結果為基礎的CCC自我聲明實施要求和ODM模式CCC自我聲明實施要求。
二、簡化轉換要求
為便利持有CCC證書的企業及時完成向自我聲明評價方式轉換,對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要求予以簡化。
(一)“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信息報送系統”(http://sdoc.cnca.cn,以下簡稱系統)將根據企業填報的有效CCC證書編號,自動提供對應產品的型號規格、型式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企業對系統提供的技術資料確認無誤并簽署CCC自我聲明、上傳系統后即可完成轉換工作。
(二)企業在轉換時可免于在系統上報送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報告等技術資料,但不免除須符合《自我聲明實施規則》有關要求的義務,并應在下一次變更自我聲明信息時對技術資料予以完善。
(三)企業如對系統自動提供的技術資料存有異議,可聯系發證機構,發證機構應積極配合。
(四)企業完成自我聲明轉換后,發證機構應及時注銷相應的CCC證書。
三、明確實施要求
(一)按照上述簡化要求實施轉換的CCC自我聲明,系統將自動建立自我聲明與原CCC證書的關聯關系。機動車整車、低壓成套開關設備等整機產品無需因使用的零部件產品轉為實施自我聲明而進行CCC證書或CCC自我聲明變更。
(二)有關合格評定機構在參與CCC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時,應按照相關CCC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關于單元劃分的基本原則和要求,選取型式試驗典型樣品,確定合格評定結果覆蓋的產品范圍;對于企業提供的符合IECEE-CB體系要求且在我國加入IECEE-CB體系標準范圍內的CB證書/報告,應予承認或接受。
(三)以認證結果為基礎實施CCC自我聲明的企業,如非認證委托人,應在自我聲明前取得認證委托人的同意。
(四)為便利國際貿易,對于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產品,認證委托人可憑已注銷的CCC證書向發證機構申請辦理僅適用該批次產品的CCC證書。
1. 2020年11月1日前裝運,且裝運時CCC證書有效;
2. 2020年11月1日后進口,且進口時CCC證書因超過自我聲明轉換期于2020年11月1日被統一注銷。
(五)實施CCC自我聲明所需的型式試驗樣品,適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明確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要求的通知》(國市監認證函〔2019〕153號,以下簡稱153號文件)中“為科研、測試和認證檢測所需的產品和樣品”的免辦條件;免辦申請人必須是實施CCC自我聲明的生產者(制造商)或授權代表,并應按照153號文件要求提供CCC指定實驗室或者認證機構出具的送樣通知書以及其他材料。
(六)企業在系統上提交的技術資料僅用于行政監管目的,對于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一律不予公開。
(七)按要求完成CCC自我聲明的企業如需標準規格的CCC標志,可到任一指定認證機構購買。
附件:強制性產品認 證實施規則 自我聲明(編號:CNCA-00C-008:2019)
認監委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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