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關于自貿區平行進口汽車CCC認證改革試點措施的公告
國家認監委公告2015年第38號
為落實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加快推進自貿區認證認可制度改革創新,國家認監委決定進一步調整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開展自貿區汽車平行進口認證實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措施公告如下:
一、放寬制造商授權文件要求
自貿區內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的企業,在已建立了完善的“三包”和召回體系情況下,CCC認證申請時,可放寬提供原廠授權文件的相關要求。在認證過程中,指定認證機構須增加對認證申請人“三包”、召回能力和體系的檢查工作。
二、調整認證模式
自貿區內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的企業,在經指定認證機構確認已對申請認證車輛的一致性實施有效管理情況下,可取消非量產車認證模式數量要求。指定認證機構應采取有效手段,加強獲證后監督和核查工作,確保標準符合性和產品一致性。
三、簡化工廠檢查要求
自貿區內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的企業,如已有效保證進口車輛一致性,且在自貿區內僅進行標準符合性整改的(不包括車輛結構性改裝),在符合產業政策、海關和檢驗檢疫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視情況僅對其在自貿區內的改裝場所進行CCC認證工廠檢查。
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認監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