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發〔2018〕146號《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通知》
豫民文〔2019〕16號《河南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方案》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國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以來,我省按照國務院地名普查辦的部署開展了不規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這些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
鄭民文〔2019〕25號《鄭州市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河南省民政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19〕16號)要求,制定了《鄭州市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
發改價格〔2019〕79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持續改善營商環境,以更實舉措更大地激發市場活力,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不斷提高政府定價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透明度,現就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
孟政〔2018〕31號《孟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市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
蘇政發〔2018〕20號《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轉出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省政府決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5項、轉出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