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稅辦發〔2018〕12號《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資源稅征收管理規程〉有關問題的通知》為進一步規范資源稅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質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資源稅征收管理規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3號,以下簡稱《規程》)規定,現結合本市征管實際,對貫徹《規程》提出如下意見,請一
豫財稅政〔2018〕44號《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河南省水利廳關于新增和調整部分資源稅應稅品目及稅率的通知》
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四川省水利廳關于規模較小的農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暫不征收水資源稅的通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水利部關于印發〈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財稅〔2017〕8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17〕67號)規定,現就水資源稅改革試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湖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三下”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半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一、“三下”的具體范圍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制定的《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范》(安監總煤裝〔2017〕66號)有關規定確定。
廈地稅發〔2018〕39號《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資源稅征收管理規程〉的通知》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資源稅管理規程〉的公告》(以下簡稱《規程》)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