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站水字〔2007〕182號《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表水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水站)的管理,確保水站長期穩定運行,及時準確地發布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發揮水站的實時監控和預警監視作用,按照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密切配合的原則制訂本辦法。
環辦監測函〔2018〕1041號《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維交接和比對測試工作的通知》按照統一部署,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國家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水站)運維交接工作按計劃推進,取得積極進展。截至目前,水站運維交接涉及的29個省份均已提交(或部分提交)運維交接申請,53.4%
環辦監測函〔2018〕445號《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維交接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16日,環保部辦公廳在《關于商請調查處理國控環境空氣站點受到人為干擾問題的函》(環辦監測函﹝2017﹞1581號)中,反映我省信陽市南灣水廠國家環境監測網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附近,存在有噴霧車噴霧作業、干擾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活動正常進行的行為。省環保廳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保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各第三方運維單位: 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通知》(廳字〔2017〕35號),加強我省國、省、市各級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運行和維護管理,確保自動監測站數據真實有效,堅決杜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切實保障自動站運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 關于加快推進縣級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數據聯網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境保護局: 為做好縣級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聯網工作,強化其數據應用,充分發揮其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技術服務作用,現決定對縣級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進行聯網并傳輸數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 各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