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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建〔2018〕140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浙江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補充通知》為進一步規范浙江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完善專項資金周期滾動管理,現就《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財建〔2015〕51號
ZJSP12-2017-0052 浙財建〔2017〕184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環保局、發展改革委、水利局(寧波不發):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財建〔2016〕928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機制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