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浙財建〔2015〕51號
【補充通知:浙財建〔2018〕140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浙江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補充通知》】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建委(建設局)、規劃局、房管局、城管局、市政園林局、風景旅游局(寧波不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辦函〔2014〕66號)精神,為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進一步推進財政專項資金整合,省財政廳會同省建設廳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件:浙 江省住房與城 市建設專項資 金管理辦法(試行)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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