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滬國稅函〔2018〕18號 各區稅務局、市稅務三分局: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 國稅發〔2009〕79號 )的規定,現將本市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 國稅發〔2009〕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進一步規范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在總結近年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及其實施條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辦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的告知:為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規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以下簡稱“優惠事項”)辦理,國家稅務總局修訂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有關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以下簡稱《公告》)已于2018年5月4日在總局網站發布,現對我省
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2017年度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須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放電子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申報的公告:電子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申報模塊現已升級完成,自即日起開放。使用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12366和主管稅務機關。
深圳地稅關于電子稅務局恢復受理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通知:我局電子稅務局中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功能模塊已于4月2日晚升級完畢并正式上線,即日起在電子稅務局恢復受理納稅人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2017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期限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敬請按時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