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監辦〔2018〕19號《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礦安全生產文件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國家煤礦安監局對2005至2016年印發的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經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其中161件文件廢止、715件文件宣布失效。有關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湖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三下”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半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一、“三下”的具體范圍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制定的《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范》(安監總煤裝〔2017〕66號)有關規定確定。
煤安監技裝〔2018〕8號《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的通知》《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已經2018年4月16日國家煤礦安監局第1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貫徹落實。
煤安監技裝〔2018〕9號《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的通知》現將《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的《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暫行辦法》(安監總煤裝〔2011〕第162號)同時廢止。
煤安監司函辦〔2018〕17號《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轉發〈河北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辦法〉的通知》2018年2月8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北煤礦安監局編制的《河北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考借鑒。
安監總煤裝〔2018〕2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發布煤礦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目錄(第三批)的通知》為推進煤礦安全技術裝備升級,強化安全科技保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與推廣先進安全技術裝備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