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礦安全生產文件的通知
煤安監辦〔2018〕1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國家煤礦安監局對2005至2016年印發的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經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其中161件文件廢止、715件文件宣布失效。有關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
1.廢止的煤礦安全生產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的煤礦安全生產文件目錄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