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的通知》
煤安監技裝〔2018〕8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已經2018年4月16日國家煤礦安監局第1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貫徹落實。
原煤炭工業部發布的《沖擊地壓煤層安全開采暫行規定》((87)煤生字第337號)和《沖擊地壓預測和防治試行規范》(1987)同時廢止。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