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監技裝〔2018〕8號《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的通知》《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已經2018年4月16日國家煤礦安監局第1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貫徹落實。
煤安監技裝〔2018〕9號《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的通知》現將《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的《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暫行辦法》(安監總煤裝〔2011〕第16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