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2016年修訂版全文)公安部令第138號:第一條 為落實執法辦案責任制,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4月22日,記者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了解到,4月20日~21日,全省2019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在各地和省直考點舉行
《違反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監察部令第13號:第一條 為了規范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簡稱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
退役軍人辦函〔2018〕189號《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關于殘疾軍人證等證件和有關印章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一、在退役軍人事務部制發新的證件之前,仍延用現有傷殘人員證(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公務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下同)。
吉政發〔2016〕4號《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吉林省行政問責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為強化依法行政責任,推進服務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清廉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發〔2010〕19號)等法律、法規和
粵府〔2017〕14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強政務系統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提高各級政府誠信施政、誠信作為、誠信執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清廉的公務員隊伍,全面樹立政府公開、公正、誠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