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17〕638號《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的指導意見》
津財綜〔2018〕44號《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天津市環保局關于取消礦山復墾保證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的指導意見》(財建〔2017〕638號),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落實企業礦山環境治理恢復責任,市財政局、市國土房
湘經信推新〔2018〕71號《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湖南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的通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于公布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的通知》(工信部聯運〔2017〕236號)有關要求,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對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涉企保證金項目進行了清理核查,在充分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
《海關總署關于保證金臺帳“實轉”管理事項轉為海關事務擔保事項有關手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8號:為落實國務院取消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以下簡稱“保證金臺帳”)有關要求,現就保證金臺帳“實轉”管理事項轉為海關事務擔保事項的有關辦理要求公告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對進口原產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稅則號列:3904.5000)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商務部為此發布了2017年第3號公告(詳見附件),并明確了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產品的具體商品范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自2017年10月20日起,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鄰氯對硝基苯胺(稅則號列:2921.4200)采用征收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和臨時反補貼措施。商務部為此發布了2017年第56號公告和第57號公告(詳見附件1和附件2),并明確了實施臨時反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