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湖南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的通知
湘經信推新〔2018〕7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于公布國務院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的通知》(工信部聯運行〔2017〕236號)有關要求,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對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涉企保證金項目進行了清理核查,在充分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省本級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目前,我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已審核完畢,現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度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全省行政機關新設立涉企保證金項目,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經國務院批準,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涉企保證金項目要全面取消。各市州、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經核準并向社會公布的目錄清單,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完全市場化行為產生的保證金以及金融機構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除外);要嚴格對照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內容,加快做好對已取消保證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額收取的保證金的清退返還工作,原則上2018年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清退返還工作,按照我省貫徹落實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等相關要求分類執行。各市州要參照省本級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內容,進一步深入梳理出本轄區內執行的涉企保證目錄清單,于2018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同時報至省減負辦(設省經信委)并抄送省財政廳。
二、切實抓好工作落實
各市州、各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涉企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部署,抓好落實執行。設有涉企保證金的地區和部門要抓緊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資金臺帳,規范管理程序,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財經紀律,將保證金收取及返還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將本地區、本部門涉企保證金清理規范、清退返還工作情況以及涉企保證金資金臺賬表(附件2),于2018年3月31日前報至省減負辦并抄送省財政廳。
省經信委聯系人:文彬,電話(兼傳真):0731-88955425,電子郵箱:hunanjfb@163.com
省財政廳聯系人:吳勁夫,電話:0731-85165280,傳真:0731-85165954,電子郵箱:280zhc@sina.com
附件:【點擊下載】
1.湖南省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
2.涉企保證金資金臺賬表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