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實施布基納法索97%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8號: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對原產于布基納法索的97%稅目產品進口實施零關稅,有關產品清單詳見財政部網站。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17年下半年CEPA項下部分貨物實施零關稅的通知 稅委會〔2017〕10號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新完成原產地標準磋商的6項香港原產商品和27項澳門原產商品,自2017年7月1
按照經國務院批準的《關于對最不發達國家97%稅目產品實施零關稅的方案》(稅委會〔2014〕5號)及有關實施程序(稅委會〔2014〕31號),根據最新簽署的換文情況,從2017年12月1日起,對原產于岡比亞共和國、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的97%稅目產品實施最不發達國家零關稅。97%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貨品清單按照《國務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轉版,大陸對臺灣地區部分農產品零關稅政策產品清單也相應發生變化。我署對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85號附件《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2年版)》進行了相應調整,制定了《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7年版)》(見附件
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將對原產于岡比亞共和國、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進口產品實施最不發達國家特別優惠關稅待遇(即零關稅)?,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對原產于上述兩國的97%稅目產品進口實施零關稅。有關產品清單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16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澳門CEPA)及其相關補充協議,現將海關總署制定的《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見附件1)和《2018年1月1日起澳門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見附件2),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