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社〔2019〕225號《財政部退役軍人事務部醫療保障局關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退役安置補助經費、優撫對象補助經費、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等資金管理,明確資金實施期限,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現將《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退役安置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4〕187號)、《
浙財社〔2018〕103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管理,推進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整合,支持各地開展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做到“弱有所扶”,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浙江省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
浙財社〔2018〕95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廢止浙江省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運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豫財社〔2011〕79號《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衛生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
廈財社〔2018〕11號《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殘疾人聯合會廈門市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負政策的通知》
豫財社〔2018〕8號《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全文)為落實好各項就業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