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民文〔2019〕16號《河南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方案》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國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以來,我省按照國務院地名普查辦的部署開展了不規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這些地名割斷了地名文脈,損害了民族文化,妨礙了人
鄭民文〔2019〕25號《鄭州市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河南省民政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19〕16號)要求,制定了《鄭州市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
豫民文〔2019〕6號《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孤兒養育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18〕167號《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豫民文〔2018〕108號《河南省民政廳關于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的通知》
豫民文〔2016〕453號《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