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轉發〈關于配合廈門市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單位清查的通告〉的通知》
為什么要進行第四次經濟普查?普查內容有哪些?與第三次經濟普查相比,有何變化?針對這些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9月28日下午,河南省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河南省統計局副局長趙德友做客河南政府網《在線訪談》欄目,詳細解讀我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相關情況。
8月27日,記者從河南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截至目前,我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區劃分及繪圖、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聘與培訓、收集整理部門數據、編制清查底冊和物資準備等工作已基本就緒,全省“地毯式”單位清查工作將全面展開
國務院令第702號《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決定》已經2018年7月4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經濟普查,保障經濟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條例。
7月19日,在收聽收看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電視電話會議之后,省政府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對我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