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現場
省經普辦主任、省統計局副局長 趙德友
為什么要進行第四次經濟普查?普查內容有哪些?與第三次經濟普查相比,有何變化?針對這些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9月28日下午,河南省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河南省統計局副局長趙德友做客河南政府網《在線訪談》欄目,詳細解讀我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相關情況。
目的
全面調查二、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等情況
趙德友介紹,經濟普查就是對我國二、三產業進行的全面調查。經濟普查是一次大國體檢,是一次對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全面透視。我國每五年進行一次經濟普查,在逢三和逢八的年份開展。今年進行的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十九大之后開展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又是在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全面建成小康的決勝階段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第四次經濟普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
對象
除農業以外的所有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趙德友說,這次經濟普查的對象是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簡單來說,普查對象是除農業以外的所有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每個普查都有一個標準時點和資料的時期要求。這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2017年是普查的籌備階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總體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2018年是普查的準備階段,主要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制訂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員選調與培訓等;2019年為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階段;2020年為普查資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特點
第四次經濟普查面臨新的形勢和更多挑戰
趙德友說,與河南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相比,本次經濟普查意義更加重大、挑戰更強、要求更高。隨著我國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大幅增強,經濟社會呈現出形態復雜、變動頻繁的特點,要順利完成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無論是從普查指標和內容設計,還是從普查方式方法、技術手段應用等多個方面都面臨著新的挑戰。
同時,這次普查采用專用設備逐戶對普查對象進行地理信息定位,對基本信息和經濟指標進行錄入與審核,由普查對象電子簽名后在線上傳,普查登記方式發生明顯變化,要求普查員熟練操作普查專用設備,全面掌握普查要求和各類單位的財務會計基礎知識,具備認真細致的敬業精神。
此外,對被調查企業和老百姓來說,如何保證經濟普查資料不被泄露?趙德友表示,《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經濟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因此,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普查方案開展普查工作,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 李瑞 許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