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資〔2016〕44號《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資金的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國發〔2007〕26號)、《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
財資〔2016〕80號《財政部關于〈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為規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根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現就《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資〔2016〕44號)有關責任追究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組通字〔2008〕46號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央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為落實好中央企業離休干部的生活待遇,確保離休干部醫藥費得到切實保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落實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的意見〉的通知》(
10月9日,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代理主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原書記,原省顧問委員會常委,享受省長級醫療待遇的離休干部林曉同志的遺體送別儀式在鄭州舉行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離休干部劉玉堂同志(享受省長級標準報銷醫療費待遇),因病醫治無效,于2017年12月17日在鄭州逝世,享年10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