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離休干部劉玉堂同志(享受省長級標準報銷醫療費待遇),因病醫治無效,于2017年12月17日在鄭州逝世,享年106歲。
劉玉堂同志,曾用名周子波、韓煥章,1911年11月出生,陜西省華縣人,193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時參加革命工作。歷任中共渭華工委書記、中共華縣工委書記、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特派員、中共陜西省委招待所主任,陜甘寧邊區延安軍分區政治部組織科長,一野騎二旅政治部組織科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中共河南省委監委派駐農業廳監察組組長,河南省農林局顧問,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1983年6月離職休息,2011年享受省長級標準報銷醫療費待遇。
抗日戰爭時期,劉玉堂同志不畏艱險、機智勇敢,在白色恐怖環境下,成立四個區委、建立了30個支部,發展黨員近200名,發展組織民先隊、青救會員近400人,為奪取陜西革命勝利奠定堅實基礎。解放戰爭期間,先后參加了渭北、扶眉、天水戰役,獲“人民功臣”獎章。1950年轉業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判處了殺害劉胡蘭烈士的兇手、殺害革命先烈李大釗的兇手等犯罪分子死刑。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時期,嚴厲懲辦殺人、放火、搶劫、強奸、盜竊、流氓團伙等嚴重犯罪分子,平反“文革”期間的冤假錯案,為保障社會安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劉玉堂同志在多年革命生涯中,經受了戰爭年代和艱苦環境的考驗,他光明磊落,一身正氣,為政清廉,對黨、對人民、對共產主義事業忠心耿耿,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政法戰線的出色領導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