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政辦發電〔2016〕45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16年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和國務院近期關于
晉工商辦字〔2017〕154號《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規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提升監管效能和質量,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