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工商辦字〔2017〕238號《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晉工商辦字〔2015〕204號《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建立企業信用承諾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市場主體監管體系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是實施“寬進嚴管”的重要手段,是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有力舉措。
晉工商辦字〔2017〕154號《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規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提升監管效能和質量,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