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法〔2019〕17號《教育部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是當前教育系統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是適應教育改革發展新形勢新要求、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舉措。教育行政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教政法函〔2019〕12號《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結合教育領域工作實際,對各類證明事項進行了清理。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教政法函〔2018〕9號《教育部關于同意〈重慶大學章程〉部分條款修改的批復》
教政法〔2018〕5號《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法規清理工作的函》(國法函〔2017〕84號)要求,我部對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專項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7〕7號)的有關精神,為了規范和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我們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8〕495號)的有關內容進行了調整,制定了《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補充規定》,現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