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政法〔201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法規清理工作的函》(國法函〔2017〕84號)要求,我部對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經商有關部門同意,決定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現將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已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特此通知。
附件:宣布失 效的規 范性文件目 錄
教育部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