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非房地產企業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為進一步規范非房地產企業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稅管理,公平稅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非房地產企業在臺州市范圍內轉讓舊房
臺政辦發〔2017〕56號《臺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改革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15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