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勞社〔2005〕260號《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在廈就業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納入社會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一、依照規定辦理了就業手續,并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按照我市社會保險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廈勞社〔2009〕283號《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廈門市交通委員會關于交通基本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及其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一、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承包、承建的交通基本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按照《關于建筑、礦山和石材加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試行)》(廈府〔2005〕356號)規定,以建設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