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府〔2016〕237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我市相關社會保險費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的通知》根據《廈門經濟特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廈門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2016年2月26日修正)和《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63號,2016年3月7日修正
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63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廈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決定》已經2016年3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已經2014年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