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蘇科政發〔2018〕390號《江蘇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核查異議項目鑒定處理辦法》
財稅〔2018〕9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一、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贛國稅函〔2017〕8號《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6〕685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抓好落實。
贛國稅發〔2016〕122號《江西省國家稅務局江西省地方稅務局江西省科學技術廳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異議項目鑒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為有效貫徹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及時解決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爭議,引導、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我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
閩科高函〔2018〕30號《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培訓輔導工作的通知》為做好2018年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工作,擬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培訓輔導?,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