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0號(全文)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1號(全文)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2號(全文)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廢止〈反價格壟斷規定〉等2件規章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反價格壟斷執法授權的決定〉等2件規范性文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9年第28號: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已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劃入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于2019年6月26日公布了《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
(2009年9月30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保護公民特別是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社會和諧,特作如下決定: 第一條 本決定所稱家庭暴力,是指以毆打、捆綁、殘害、侮辱、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傷害后果的行為。 第二條
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 財預〔2017〕8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印發后,各地穩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時,一些地區存在違法違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超越管理權限延長購買服務期限等問題,加劇了財政金融風險。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