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科高〔2018〕2號《福建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我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細化管理職責,確保認定管理工作規范、高效,省科技廳、省財
閩科高〔2018〕8號《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等六部門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福建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根據省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福建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科高〔2018〕2號)的有關要求,現將2018年福建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有關
京科發〔2015〕39號 關于印發《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的通知: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規定,進一步做好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市科委、市商務委、市財
京科發〔2018〕31號《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度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及檢查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的規定,落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政策,促進本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經研究,啟動2018年度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