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的通知
京科發〔2015〕39號
各區縣科委、商務委、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發展改革委,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規定,進一步做好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市科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展改革委對2012年制定的《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F將修訂后的《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3月6日
全文:北 京市技術先進型服 務企業認 定管理辦 法(2015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