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發改價督〔2015〕1號《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定價目錄〉的通知》各區縣、各部門要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對于取消政府定價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保障市場價格運行平穩,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和發布工作,提高價格信息透明度,及時
滬發改價管〔2017〕3號《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民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為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價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燃氣管理條例》、《上海市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