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呋喃唑酮片說明書的公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43號
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呋喃唑酮片說明書【適應癥】、【禁忌】、【兒童用藥】、【注意事項】等項進行修訂,并增加【警示語】?,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呋喃唑酮片生產企業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呋喃唑酮片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18年9月15日前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后6個月內對所有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各呋喃唑酮片生產企業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合理用藥。
二、臨床醫師應當仔細閱讀呋喃唑酮片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風險分析。
三、患者應嚴格遵醫囑用藥,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說明書。
特此公告。
附件:呋喃唑酮片說明書修訂要求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