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通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發展通道有關問題的通知
豫人社〔2017〕10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省戰略,暢通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發展新渠道,促進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同步發展、同步提升,最大限度釋放和激發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依據中央和我省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一)技能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技能工作且具有中級工(職業資格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
(二)申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技能工作且具有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二、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互通申報范圍
從事工程技術領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可互通申報。
國家和我省規定的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不在職稱申報范圍之內。
三、申報評審原則
(一)自愿申報。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和工作性質,可自愿申報相應系列(專業)和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二)專業一致。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資格,本人從事的專業須與申報的專業技術職稱專業及職業(工種)專業相同或相近。為促進“一體化”教師發展,鼓勵院校的專業教師申報相應級別的技能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三)類型適用。技能人員參評專業技術職稱,應按應用型人才對待,使用應用型人才評價標準進行衡量與考察,可用技術總結、操作手冊等替代論文論著,基層一線技能人才對論文論著可不作要求。
(四)等級對應。技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須符合應用型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評價標準及業績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技能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須按照技能人才評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五)單證互報。技能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互報職稱和技能資格,須在本人僅有單一的技能資格證和職稱證的條件下互報?;蠛笕〉孟鄳穆毞Q和技能資格后不再享受互通政策。
四、技能人才視同學歷認定
(一)中級工班畢業生參照中專學歷;
(二)高級工班畢業生參照大專學歷;
(三)預備技師班、技師班畢業生參照本科學歷。
五、技能人才申報(考核)專業技術職稱條件
(一)考核認定初級職稱(助理級)
1.取得相應專業中級工(職業資格四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高級工(職業資格三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技師(職業資格二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二)申報中級職稱
1.取得相應專業技師(職業資格二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河南省技術能手”獲得者。
(三)申報高級職稱
1.取得相應專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
2.“全國技術能手”或“中原技能大獎”獲得者。
(四)申報正高級職稱
1.我省特級技師獲得者;
2.“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3.獲得“全國技術能手”或“中原技能大獎”的高級技師,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8年。
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技能職業資格條件
(一)申報技師(職業資格二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相關職業技師(職業資格二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1.取得相應專業助理工程師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后,在生產一線從事技能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
(二)申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相關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1.取得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并在生產一線技能崗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應系列(專業)高級職稱。
(三)院校教師申報技能職業資格
院校專業教師可根據自身職稱情況,自由申報相應等級的技能職業資格。
七、轉崗與聘用
事業單位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職稱和技能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仍保持原聘任崗位不變,如需轉崗,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崗競聘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事業〔2012〕5號)文件精神辦理轉崗聘用。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直各單位要參照本意見,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細化相應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政策銜接,加強政策宣傳,為技能人才成長和合理流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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