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廳關于完善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豫人職〔1997〕12號
各市、地人事(人事勞動)局,省直及中央駐豫各單位,各大專院校:
我省自1992年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實行破格和單列崗位政策以來,對鼓勵優秀中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改善高、中級專業技術隊伍的年齡結構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年來,一些單位推薦破格和單列人員時把關不嚴、降格以求的現象日漸突出,影響了正常評審。
為適應我省經濟建設和深化職稱改革的需要,保證職改工作的健康發展,現將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正確認識實行破格和單列政策的重要意義
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實行破格和單列政策,根本目的是鼓勵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脫穎而出、打破論資排輩現象、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風尚。各用人單位要全面理解破格和單列崗位政策的重要意義,自覺按照人才成長的客觀規律辦事。要采取實際措施,嚴格掌握破格、單列崗位政策的適用范圍、對象和標準條件,克服遷就照顧和本位主義等傾向,維護和正確發揮破格、單列崗位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建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性機制。
二、認真貫徹控制數量、提高質量的方針
破格申報人員必須是確有真才實學、工作業績和貢獻特別突出、長期在生產、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鑒于我國教育水平不斷提高和多數系列(專業)的實踐性較強,從今年起破格申報只允許破學歷或任職年限其中的一項,不允許學歷和資歷同時破格申報。
根據全國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會議精神和我省經濟建設的實際,今后單列崗位重點向從事農業、基礎科研、高新技術研究開發等學術性、技術性較強的專業(學科)傾斜。用人單位在推薦擬單列崗位人員時,不要單純以年齡為依據,要著重考察其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業績,衡量其論文、論著和科研成果所蘊涵本專業基礎性、高新技術研究開發的技術含量,衡量是否具有新一代學術技術帶頭人的基礎和實力,否則不得作為單列崗位的人選。同時,用人單位要把單列崗位側重使用到優先發展的重點、新興專業(學科)上來,以促進專業(學科)結構的調整和優化。
三、完善對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的評審辦法
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對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評審,并從今年起逐步開展對上述人員的面試、答辯工作(今年對破格人員開始答辯)。未按要求參加答辯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評審?!镀聘窈蛦瘟袓徫蝗藛T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答辯工作暫行辦法》附后。
四、加強資格審查和單列崗位的審批工作
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條件,認真推薦破格和單列崗位申報人員,不符合條件者不得上報。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對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評審通過的單列人員不符合單列崗位條件的,均由所在單位在上級審批的結構比例內自我消化。
(一)當年年底年齡在 40 周歲以下,經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按照全省統一制定的評審條件評審通過的教授、研究員、主任醫師,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省人事廳審批方可單列專業技術職務崗位:
1 .獲得國家科技成果獎或省、部級二等以上科技進步獎、星火獎、火炬獎,或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兩項省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一等獎(以上均限前三名);
2 .在全國性期刊的核心期刊上全文發表本專業有價值的論文四篇以上(限前二名,其中兩篇須是獨著或第一作者);
3 .獲得一等以上省優秀教學成果獎(眼前三名);
4 .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省管優秀專家或省級以上跨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
(二)當年年底年齡在 35 周歲以下,經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按照全省統一制定的評審條件評審通過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省人事廳審批方可單列專業技術職務崗位:
1 .獲得國家科技成果獎或省、部級三等以上科技進步獎、星火獎、火炬獎,或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省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一等獎(以上均跟前三名);
2 .在全國性期刊的核心期刊上全文發表本專業有價值的論文三篇以上(眼前二名,其中一篇須是獨著或第一作者);
3 .獲得二等以上省優秀教學成果獎(跟前三名);
4 .獲得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專家或優秀科技青年稱號。
(三)從國家部委或外?。ㄊ校┮M、調人和部隊轉業到我省工作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單列崗位問題,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答辯工作暫行辦法
河南省人事廳
一九九七年八月七日
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答辯工作暫行辦法
為鼓勵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脫穎而出,破除論資排輩現象,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同時保證評審質量,充分發揮破格和單列崗位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答辯對象
凡破格和單列崗位人員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都必須參加答辯。答辯合格人員,提交評委會評審;答辯不合格人員,不再參加本年度評審。未按要求參加答辯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評審。
二、答辯組織
評審答辯工作,分別委托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相關專業學科組或評委會(指不設學科組的評委會)同行專家進行。每組由 5 名成員組成。
答辯工作在評委會正式評審前進行,具體時間由各評委會確定。
三、答辯材料
(一)答辯人按照破格或單列崗位的條件,提供能夠反映本人業績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質量和數量等有關材料原件。
(二)個人業務自傳打印一式 15 份。字數控制在 1500 字以內,重點寫明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業績和學術、技術成就等。個人業務自傳須經申報單位審核(單位領導參評者,其業務自傳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審核單位須在自傳的末尾簽署是否屬實的意見,審核人和單位領導簽名并加蓋公章。
(三)《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評審簡表》在正常報送份數的基礎上,加印 15 份。
四、答辯內容
(一)以申報人員的業績成果、論文、論著及業務經歷等為依據,進行有關問題及相關知識的答辯。
(二)實際工作中解決本專業學術、技術問題的具體辦法及實際業務水平。
(三)對破格申報人員側重衡量其業績、水平、能力是否達到破格評審條件的要求,同時審核其申報材料是否客觀真實。其中,對學歷破格人員,主要測試其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對資歷破格人員,主要測試其業務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對單列崗位人員要全面測試其學術技術水平和業績能力,包括本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審核其申報材料是否客觀真實。
五、答辯程序
(一)將答辯人提供的材料按所申報的專業,提交相關的專業學科組。專業學科組成員提前審閱答辯人的材料,擬定答辯題目,并分別擔任所審閱材料人的主辯人,其他成員為助辯人。
(二)組織答辯人進行抽簽排序,明確答辯時間、地點、紀律和有關要求。
(三)答辯人人場,按破格或單列人員評審條件介紹情況(時間限定 10 分鐘),主要內容為:
1 .專業經歷及主要業績;
2 .簡述本人獲獎成果及論文、論著的主要論點、論據;
3 .本專業國內外學術技術上的新進展、新成果。
(四)回答主辯人及助辯人提出的問題(時間限定 15 分鐘)。
(五)專業學科組根據申報材料和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確定合格與不合格人員。
六、注意事項
(一)答辯人按抽簽排序結果依次進行答辯,不得提前或推后。答辯人超過規定時間 30 分鐘不到場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答辯人必須遵守場內紀律,服從主辯人,做到有問必答,答完即退場,不得在場內逗留。
(三)答辯成績不當場公布,本次答辯為最終答讀,不得進行二次答辯。
(四)嚴格保密措施,評審答辯工作未結束之前,任何人不得通外透露答辯題目和答辯結果,否則將嚴肅處理。
(五)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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