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監〔2018〕8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鴻茅藥酒有關事宜的通知》鑒于醫務界、媒體和公眾對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鴻茅藥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質疑,請你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