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印發〈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通知》全文: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進一步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全文(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于 2009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7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10年1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