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人民陪審員嗎?趕快報名吧。10月24日,記者從全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首次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負責的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已全面啟動,首批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將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人民陪審員被譽為“不穿法袍的法官”。今年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對人民陪審員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確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層人民法院牽頭負責變為司法行政機關牽頭負責。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大常委會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審員選用分離工作機制,確保了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根據規定,縣(市、區)人民法院應該按照不低于本院法官數的三倍確定人民陪審員人數。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力。人民陪審員參加三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人民陪審員參加七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獨立發表意見,并與法官共同表決;對法律適用,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
人民陪審員的選任采取隨機抽選、組織推薦、個人申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有關選任條件、選任程序、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等事宜,詳見今日《河南日報》11版。(記者 孫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