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證監會令〔2018〕第146號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日訊 據證監會官網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控金融風險,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擬對《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進行修改,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優勝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
強化滬深證券交易所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決策主體責任 ■本報記者 朱寶琛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控金融風險,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擬對《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進行修改,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中國基金報記者 趙婷 3月2日,證監會就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以下簡稱“《修改意見》”)。從《修改意見》來看,未來退市執行力度將明顯加強,而退市制度也會越來越市場化。接下來,財務狀況嚴重不良、長期虧損、“僵尸企業”等符合退市財務指標企業要小心了。 看點一:做了這些修改
本報記者 徐昭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防控金融風險,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擬對《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進行修改,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優勝劣汰的上市公司退市機制,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發揮資本市場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