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水保函〔2020〕564號《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問題分類和責任追究標準的通知》根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辦水?!?019〕172號),我部組織制定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問題分類和責任追究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問題分類及責任單
法釋〔2019〕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為正確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嚴格保護生態環境,依法追究損害生態環境責任者的賠償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2016年修訂版全文)公安部令第138號:第一條 為落實執法辦案責任制,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財資〔2016〕80號《財政部關于〈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為規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根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現就《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資〔2016〕44號)有關責任追究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財資〔2016〕81號《財政部關于廠辦大集體改革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有關責任追究事項的補充通知》為規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根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現就《財政部關于廠辦大集體改革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11〕114號)有關責任追究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違反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監察部令第13號:第一條 為了規范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簡稱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